欧洲化学西北二公司 (EuroChem North-West-2) 与隶属于MAIRE集团的泰尼蒙特股份有限公司 (Tecnimont S.p.A.,) 之间的纠纷,已由俄罗斯联邦法院作出具有合同与工业领域重大意义的裁决。该判决认定由于意大利企业方中断列宁格勒州金吉塞普 (Kingisepp) 氨尿素厂K2项目,需要负起责任,重申了合同义务的有效性及欧洲化工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莫斯科仲裁法院基本支持欧洲化工西北二公司的诉求,裁定泰尼蒙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MT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710亿卢布(约合21.9亿欧元)。法院认定意大利承包商单方面暂停施工的行为既不构成合同义务自动终止,亦不能归类为普遍不可抗力。相反,鉴于已投入的资金规模及该工厂对欧洲化工集团产能的战略意义,法院认定项目中断造成了重大产业、运营及财务损失。尽管较初始索赔金额有所下调,但法院确认了欧洲化工法律主张的正当性,重申了“仅凭暂停活动不能将制裁制度的经济后果全额转嫁给履约方”的原则。
在程序层面,圣彼得堡仲裁法院另行签发的裁定进一步巩固了欧洲化工的立场,要求泰尼蒙特与MT俄罗斯公司终止在伦敦国际商会(ICC)启动的仲裁程序。法院认定,在受国际限制性措施直接影响的背景下,继续进行境外仲裁构成对俄罗斯司法管辖权及公共秩序原则的侵犯。
该命令明确规定,若不遵守停止令,除采取进一步资产保护措施外,还可能面临最高780亿卢布(约合10亿美元)的罚款。此做法符合俄罗斯既定判例法,即当争议与制裁制度密切相关时,将质疑基于“不友好”司法管辖区仲裁程序的中立性。
总体而言,该裁决确认欧洲化工系受害方,重申合同责任原则,并遏制了将国际仲裁作为拖延或规避手段的行径。本案就复杂地缘政治背景下合同风险分配确立重要先例,同时凸显单方面暂停战略性工业项目所涉法律风险。欧洲化工重申将依据适用法规框架,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全面执行所获裁决,以维护其经济与产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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